【资料图】
贵阳网·甲秀新闻讯近日,贵阳市科技局印发《贵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共分为八章二十二条,详细规定了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申报标准和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级科技部门和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单位的管理职责,规定了申报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以及申报认定程序、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和省级以上(含)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年度评价办法和评价程序、补助标准等。
《办法》明确,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建设与运营单位应为贵阳市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孵化器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专业孵化器不低于1500平方米),众创空间不低于500平方米。孵化器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不低于孵化器总面积的75%。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100万元,在孵企业中至少有1个资金使用案例。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10家(专业孵化器不少于6家),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数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2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数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10%。
每年市科技局将对认定时间满一年以上并保持评价资格的市级以上(含)孵化器(众创空间)进行年度评价。对年度运营评价结果为A、B等级的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和优秀等级的省级以上(含)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运营补助,优先支持孵化器(众创空间)及其在孵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群体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或推荐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单位运营多家孵化器(众创空间)且根据评价结果均符合补助要求的,按照就高原则给予补助。
《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贵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与管理办法(暂行)》(筑科通〔2019〕42号)同时废止。
编辑:李奕璇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
标签: 管理办法
贵阳网·甲秀新闻讯近日,贵阳市科技局印发《贵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
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大家只有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手足相亲、守望相助,才能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
早晚的凉意颇为明显,今天早上7时我省大部分地区气温尚在个位数。到了午后就攀升不少,20℃以上的也并不...
10月18日,湖州吴兴八里店镇尹家圩粮油植保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农户操作收割机收割水稻(无人机照片)。近...
10月18日,在中国大熊猫保护研究中心雅安基地,大熊猫“四海”(左)和“京京”等待出发。10月18日,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