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的温馨提示。全文如下:
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新冠病毒感染
疫情防控的温馨提示
(资料图片)
春节来临之际,在人员流动大、聚集性活动增多的情况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传播风险进一步增大,为确保您和家人平安健康欢度佳节,现就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温馨提示如下:
一、坚持做好个人防护。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当您咳嗽或打喷嚏时,请尽量避开人群,用纸巾、手绢捂住口鼻,并立即清洗双手或使用免洗消毒液进行手消毒。请坚持规律作息、健康饮食,保持良好心态。
二、科学做好环境卫生。辞旧迎新之际,无论您是够已经感染过新冠病毒,在对家居环境进行清洁扫除时,做好日常清洁即可。如需使用化学消毒剂,请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并做好个人防护。
三、安全有序出行。如果您近期有出行计划,请合理规划路线。出行时,请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如果您的核酸或抗原检测阳性,或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请坚持做好居家监测,尽量减少与家人接触,避免与老年人特别是患有基础性疾病等脆弱人群的接触。
四、密切关注重点人群。如果您的身边有60岁及以上特别是未接种新冠疫苗的老年人,以及孕产妇、婴幼儿、残疾人、严重基础性疾病等脆弱人群,请密切关注他们的身体健康状况,如出现不适症状,出现憋气、胸闷、血氧快速降低等情况时,请及时规范就诊。建议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及孕妇、儿童等尽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五、科学就医用药。坚持做好自身及家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等轻微症状,请及时居家休息、对症治疗;农村地区可联系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将为您提供健康咨询、抗原检测、用药指导等服务。在服用药物时,请不要擅自加大剂量和频次,做到合理安全;服用药物后,如果您感觉症状持续加重,请及时规范就诊。请理性、按需购买防疫物资和相关药品,不要盲目囤药、囤货。
六、积极推进疫苗接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显著降低重症及死亡风险。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特别是60岁及以上老年人尽早主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切实做到“应接尽接”,共筑全民免疫屏障。按照目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规定,新冠病毒感染6个月后可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1月18日
编辑:高春春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
标签: 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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